少阴病,始得之,无汗恶寒,反发热脉沉者,麻黄附子细太阳主表,病发于阳,故当发热;少阴主里,病发于阴,只当内热。绝汗出而死,是为可必,仍附其方,以俟识者。
上条是阳明中风脉证,此条是阳明伤寒脉证。但见喜呕一证。
色微黄手足温,是胃阳渐回,故愈。但利非清谷,急温之,阳回而生可望也。
若吐利而兼烦躁,四肢俱冷,纯阴无阳,不可复生矣。因妄汗而伤津液,致胃家实耳。
太阴之上,湿气主之,则身自黄而面不黄,以此知系在太阴,而非阳明病矣。无猪胆汁亦可服。
岐伯曰∶“四末阴阳之会,气之大路也。连用三自字,见胃实而无变证者,当任其自然,而不可妄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