较之以器具从事于拘制者,相去甚远矣。注:[1]凡灸后,须谨避风寒,慎其起居,养其气血,其喜、怒、忧、思、 悲、恐、惊不可过极,和其情志,及禁食一切生冷醇酒厚味等物, 即食蔬淡,亦当适宜,不可过度,以适养脾胃也。
条文:胎患小儿未出胎,热冲儿脑目生灾,护睛木香芩细射,川大黄与黑参偕。如疮生头面,减去归尾、红花。
[2]宜用通经散,破血通经,其血翳自退。 在下近腹者,用手提之易治,盖其肋近边,可以着手,则断肋能复 [3]其人必低头伛腰,痛苦呻吟,惟侧卧不能仰卧,若立起,五内皆痛, 或头迷神昏,饮食少进: <1>宜内服正骨紫金丹。
终始犯禁忌者不救。□洗后用清脾饮,知母翘军生地风,黄芩元粉黄连桔,陈皮荆芥黑参灵。
若有所伤,非骨体破碎 ,即离位而突出于左右,虽用手法推入原位,但步履行止,必牵动 于彼,故用抱膝之器以固之,庶免复离原位,而遗跛足之患也。注:[1]跷者足也,奇经涉于足者之名也。
[12]漏睛者,漏睛脓出也。【注】[1]八廓者,水廓、风廓、天廓、火廓、雷廓、山廓、泽廓、地廓也。